关于印发《三建集团加强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复工(开工)和恢复生产工作的方案》(暂行)、《三建集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暂行)和转发省住建厅《安徽省建筑工地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宣城市区建筑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切实做好复(开)工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各级各类食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全面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做好集团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履行企业的防疫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本公司人员管控、物资储备、防疫防控、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经集团领导决定,现印发《三建集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复工(开工)和恢复生产工作的方案》(暂行)、《三建集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暂行)和转发省住建厅《安徽省建筑工地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宣城市区建筑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复(开)工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各级各类食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建集团加强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复工(开工)和恢复生产工作的工作方案》(暂行)
行政部分: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集团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梁家宏
副组长:郑秀平 杨木金
组 员:许邦华 王银满 朱文闩 吕明明 李纪文
二、 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者得不上班;
三、 有疫区返宣者不满14天隔离期不得上班;
四、 疫情结束前,各科室不开空调、不关门窗保持通风、全天戴口罩工作,人与人之间办公应间隔1米以上,随时洗手,休息时间不得外出乱跑;
五、 各科室如无必要不得串岗聊天;
六、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自驾或骑车上班;
七、 通知各项目部,尽量采用互联网或微信沟通,不安排发热、咳嗽、气促人员来司办事;
八、 减少不必要会议,可采用视频会议或个别通气沟通工作;
九、 食堂不提供桌餐,按申报人数,食堂提供快餐求,不聚集餐饮,不共用餐具,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未提前申报者不提供餐饮。其他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各科室人员自带饭盒餐具;
十、 每天两次按1:200浓度84消毒液拖扫公共区域,卫生间提供洗手液。
项目部部分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统筹管理防疫工作,根据省厅、市局相关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开展疫情排查并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安排情况及时报送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 各项目部的疫情防控措施经过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向市住建局(建管站)提出复(开)工申请,经核实确认符合复(开)条件后方可复(开)工;
三、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七个一律”;
1、 严格人员管理。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
对工地、企业所有人员一律开展健康状况登记并建立“一人一档”,对进入工地、企业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浙江等重点地区的人员立即通知其暂缓返宣;对复(开)工和复产前返宣的人员以及14天内停经湖北、浙江等重点地区和与疑似或确证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各类人员,通知其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未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经批准,方可复工;鼓励使用宣城本地工人;
2、 是加强门岗管理。所有项目部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
工地、企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类公职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或未佩戴口罩者一律禁止入内;
3、 加强现场观察。在合适的位置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隔
离场所,对测量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一律按要求及时隔离,并送其至指定医院就诊;
4、 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对现场办公场所和人员相对集中的食
堂、宿舍、浴室、厕所等重点部位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在复(开)工或复产前一律进行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和清洁通风工作并常态化保持。不聚集,勤洗手;工人全天应佩戴口罩工作,不得聚集聊天,保持安全距离工作,项目部应安排专人管理工作秩序;
5、 保障防控物资。复(开)工或复产前一律要储备必要的红外线体温计、含氯消毒液、75%消毒酒精、一次性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安排专人管理防疫物资,登记发放使用;
6、 强化食堂管理。原则上工地不提供餐饮,设置食堂的
要严格执行《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各级各类食堂做好新型冠转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一律不得聚集,食堂应具备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错峰就餐,就餐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聚集就餐,餐具严格蒸煮消毒;未设置食堂的,各工地、企业要关心员工饮食健康,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7、 严格信息报送。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项目部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市住建局(建管站)。
四、 加强防疫教育工作,做好影像及书面记录;
五、 外访人员应先互联网、微信沟通,必须当面沟通应由相关人员出门接待沟通;
六、 原材料采购应考虑供应方防疫情况,尽量网络支付,当面交易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七、 工地卫生间、食堂等公共滞留场所应配备洗手液,条件允许的项目部在进出场口设置消毒池、消毒通道;
八、 未尽事宜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防疫文件要求执行。
其他:
一、其他相关文件附件中查看。
二、根据疫情发展及上级通知,集团将实时修正上述方案并另行通知。
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
附件:《安徽省建筑工地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
《宣城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宣城市区建筑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复(开)工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
《宣城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各级各类食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三建集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暂行)
安徽省建筑工地复工人员疫情防控
管理预案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我省延迟建筑工地复工的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预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
二、加强层级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返程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督促指导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周密的建筑工地复工预案,严格把控开复工时间,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落地。
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建筑工地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建筑工地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落实属地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并指导属地各工程项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制定防控预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进展,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复工预案,加强属地内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导,掌握复工人员的具体健康状况。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四)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
四、严格现场防控
(一)做好工地内部防疫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
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项目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
(五)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
4. 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
(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对于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各级各类食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工地、各团餐供应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我市范围内扩散,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市各级各类食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食堂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饭盒形式提供),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打包送餐制。
二、单位人员取餐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戴口罩。
三、采购食材应查验供货商资质,并索取供货票据,做好台账记录。
四、单位食堂从业人员每日必须进行晨检,必须佩戴口罩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
五、餐饮具每餐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推荐使用物理消毒法消毒(蒸汽、洗碗机或高温热风循环消毒柜消毒)。
六、每餐食品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
七、每餐前后必须对加工经营场所(含就餐场所)进行物表、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
八、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有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2020年1月31日
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的应对和处置。。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国家卫健委、省住建厅、市政府、市住建局共同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 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心每日安全生产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4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气溶胶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2.1.41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罩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洗双手。
2.1.4.2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m, 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2.1.4.3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2.1.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本预案不分级,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即为重大风险,该项目部一律停工;
3组织机构及职责
集团/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组
3.1应急领导组
组长:梁家宏
副组长:郑秀平 杨木金
成员:许邦华 王银满 朱文闩 吕明明 汪秀兰 高艳 胡玉华 乔能义 李纪文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各项目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8)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9)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10)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11) 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12)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13)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2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转移至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跟进处理;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郑秀平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监测与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工作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小组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小组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小组联系指定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4.1.2监测方法
4.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千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4.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37.3 C,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4.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小组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1.1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事件后,事发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向集团代表处应急小组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5.1.2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5.1.3 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及可能发展趋势。
5.2应急处置措施
5.2.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立即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 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专用隔离室进行隔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 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集团车辆,随时对集团属车辆进行消毒。
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
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12)集团/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7.3 C,伴有全身不适症状,立即劝返就医;
5.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集团/项目部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5.4 应急结束
在集团/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6.1 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6.2 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6.3 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6.4 应急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7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
分部应急队伍参见3.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 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7.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小组、项目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印发